信息搜索:

设为主页

网上办事
引进、输出畜禽遗传资源审核和市外引进种用、乳用动物检疫审批
发布时间:2013-12-27 11:53:00    作者:    来源:    点击:17782

重庆市市外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表

重庆市市外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表

(一)引进、输出畜禽遗传资源审核
项目名称:引进、输出畜禽遗传资源审核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六条
所需资料:
1、从境外引进畜禽遗传资源需提交的资料:
(1)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2)出口国家或者地区法定机构出具的种畜系谱或者种禽代次证明;
(3)首次引进的,同时提交种用畜禽遗传资源的产地、分布、培育过程、生态特征、生产性能、群体存在的主要遗传缺陷和特有疾病等资料;
2、向境外输出列入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畜禽遗传资源需提交的资料:
(1)畜禽遗传资源买卖合同或者赠与协议;
(2)与境外进口方签订的国家共享惠益方案。
办理程序:大厅接件、畜牧发展处审核、委领导同意后报农业部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受理单位:重庆市农业委员会行政审批大厅
联系电话:89133770

(二)市外引进种用、乳用动物检疫审批
项目名称:市外引进种用、乳用动物检疫审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六条
所需资料:
1、申请市外引进乳用动物需提交的资料:
(1)《重庆市市外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申请表》;
(2)输出地乳用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在输出前6个月内未发生国家规定的动物疫病证明;
(3)乳用动物输出前3个月内的定期疫病检测报告和国家强制免疫病种抗体检测报告;
(4)输出地饲养场(养殖小区)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5)输出地饲养场(养殖小区)基本情况资料,包括场名、养殖品种、规模、养殖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等;
(6)乳用动物个体养殖档案资料,包括品种、畜禽标识号码、出生日期、系谱、免疫记录等复印件;
(7)输入地饲养场(养殖小区)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8)输入地饲养场(养殖小区)符合要求的隔离观察场所证明;
前款第(2)至(6)项材料须由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盖章确认;第(7)至(8)项材料须由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盖章确认。
2、申请市外引进种用动物需提交的资料:
(1)《重庆市市外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申请表》;
(2)输出地种用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在输出前近6个月内未发生国家规定的动物疫病证明;
(3)种用动物输出前3个月内的定期疫病检测报告和国家强制免疫病种抗体检测报告;
(4)输出地饲养场(养殖小区)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5)输出地饲养场(养殖小区)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输出地饲养场(养殖小区)基本情况资料,包括场名、养殖品种、规模、养殖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等;
(7)种用动物或供体养殖档案,包括品种、畜禽标识号码、性别、出生日期、系谱及免疫记录等复印件;
(8)输入地饲养场(养殖小区)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9) 输入地饲养场(养殖小区)符合要求的隔离观察场所证明。
前款第(二)至(七)项材料须由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盖章确认;第(八)至(九)项材料须由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盖章确认。
市外引进精液、胚胎、种蛋的可不提供隔离观察场所证明。
办理程序:大厅接件、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监管科审核,所领导签发决定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受理单位:重庆市农业委员会行政审批大厅
联系电话:89133770


联系方式 | 使用帮助 | 隐私声明 | 12316 订阅 |

主办: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 186 号

承办:重庆市农业信息中心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 186 号   电邮:cqnx@cqagri.gov.cn

备案号:渝ICP备100054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