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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水域、滩涂养殖审核及渔业捕捞许可
发布时间:2015-05-14 11:48:00    作者:    来源:    点击:23382

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证

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

(一)国有水域、滩涂养殖审核
项目名称:国有水域、滩涂养殖审核
法律依据: 
1、《渔业法》第十一条
2、《渔业法实施细则》第十条
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八条、第九条
所需资料:
(注: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能够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施肥、使用药物,不会造成水域的环境污染。)
1、《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或代码复印件;
3、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4、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三峡水库重庆库区或涉及的水面、滩涂跨区县(自治县)的:大厅接件、渔业发展处初审、委领导审核、市政府核发;涉及的水面、滩涂在一区县行政区域内的:由区县(自治县)审批。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按渝价〔2001〕184号文件核定标准收费
三峡水库重庆库区或涉及的水面、滩涂跨区县(自治县)受理单位:重庆市农业委员会行政审批大厅
联系电话:89133770
(二)渔业捕捞许可
项目名称:渔业捕捞许可
法律依据: 
1、《渔业法》第二十三条
2、《渔业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
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十四条
所需资料:
(注: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1、有渔业船舶检验证书;2、有渔业船舶登记证书;3、符合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1、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2、《申请表》;
3、有关部门批准的《科研项目任务书》;
4、身份证或代码复印件;
5、捕捞人的《捕捞证》。
办理程序: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或者捕捞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的:大厅接件、渔业发展处审核、委领导审批;其它申请内陆水域的捕捞许可的:由区县(自治县)审批。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按渝价〔2001〕184号文件核定标准收费
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或者捕捞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受理单位:重庆市农业委员会行政审批大厅
联系电话:89133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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