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根据区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生态文明暨环境保护工作督察的通知》(綦江督〔2017〕35号)文件要求,由区环保局蒲德凤副局长带队,对我委生态文明建设暨环境保护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区农委张祥兰主任、吴昌余副主任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督察座谈会。
会上,区农委向督察组提交了《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委员会2017年开展生态文明暨环境保护工作自查总结》,督察组就我委开展的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档案资料及会议记录等进行了查阅,并就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屠宰场污染治理、河长制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询问。
生态文明建设暨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民心工程,关系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事关老百姓的福祉,区农委历来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同时,区农委以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为契机,统一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和绿色发展观,扎实推进我委生态文明暨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