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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区开展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专项工作
发布时间:2017-12-26 14:02:27    作者:胡敏    来源:潼南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点击:1393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市农委、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关于加强露天焚烧秸秆管理的通告》,潼南区积极开展了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专项工作。 
    在此次专项工作中,执法人员到我区各个街镇、村、社进行逐一检查,并发放、张贴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新年挂历。宣传国家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有关的法律法规、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以及如何有效利用秸秆的方法。群众表示会积极配合,尽量做到秸秆还田。
    截止日前,我区出动执法人员7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5次,未发现秸秆焚烧点,发放新年挂历400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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