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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农委开展露天焚烧秸秆工作
发布时间:2017-12-26 13:58:15    作者:方明    来源:奉节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点击:1387

    为切实做好我县禁止露天秸秆禁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 庆 市 公 安 局、重 庆 市 环 保 局《关于加强露天焚烧秸秆管理的通告》,以及市农业执法总队在2017年11月16日召开的严查露天焚烧秸秆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的要求;县农委领导高度重视,为深入推进露天焚烧秸秆专项行动工作,打好“蓝天行动”保卫战,保护生态环境,并安排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立即开展行动。
    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组织执法人员加大检查力度,深入各乡(镇)、田间地头进行宣传、检查,及时查处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同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利用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检查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要求各乡(镇)要认识露天秸秆禁止焚烧工作对保障农业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同时要求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和投诉举报。到目前为止,县农委出动执法人员93人次对奉节县所属乡镇全面进行了巡查,未发现露天焚烧秸秆情况,但是部分农户烧火灰的传统农事习俗仍有部分留存,县农委和部分乡镇在国道、高速公路的路边树立永久宣传标语17条,对此情况进行宣传教育,全县秸秆禁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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