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驾驶、联合收割机操作许可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拖拉机驾驶、联合收割机操作许可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及相关办理内容。
本事项适用于拖拉机驾驶人员或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
1.《重庆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3.《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4.《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农业部2010年第11号令第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条。
四、受理机构
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五、决定机构
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六、数量限制
无
七、申请条件
1.申请人考试科目全部合格;
2.具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证明;
3.年满18周岁且在60周岁以下
八、禁止性要求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二)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三)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品后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四)患有妨碍安全操作的疾病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五)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九、申请材料目录
1.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申请人全部考试科目合格证明
4.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证明。
十、申请接收
联系人: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农机安全监理站
联系电话:023-48291758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1.行政相对人到万盛经开区农机安全监理站递交所有申请材料并发起申请。
2.工作人员根据岗位职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机器进行安全检验。
3.分管领导对申请材料及检验结果进行终审,并作出是否合格的决定。
4.工作人员根据决定意见制作并发放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十二、办理方式
现场受理、网上申报
十三、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审批结果
驾驶证或操作证。
十六、结果送达
2个工作日现场领取,节假日顺延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现场窗口告知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
1.当事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有获得准予许可的权利;
2.当事人对农林局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有了解、知情的权利;当事人有权查阅行政机关做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3.当事人对农林局做出的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当事人对于农林局和其行政管理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申诉、控告、检举;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行政相对人义务:
1.相对人有自觉遵守档案法律、法规、规章的义务;
2.相对人应严格依照规定提供申报材料,并确保提供材料合法真实准确;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十八、咨询途径
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农机安全监理站
咨询电话:023-48291758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023-48266738。
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万东镇西区商务中心M幢左侧农林局农机安全监理站。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咨询电话:023-48291758。
查询结果的途径:http://zwfw.cq.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