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放流属中央财政生态环境保护增殖放流项目,品种主要有白鲢133万尾、鳙鱼87万尾、共220万尾,金额65万元。鱼种全部通过检疫检测合格、放流活动由巫山县纪委驻农委纪检组、县农业执法局、财务科、水产管理站等部门和渔民代表全程监督,对有效恢复长江鱼类种群数量,改善和优化水域的群落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为保证此次放流达到预期效果,农委水产站对时下的气候、水势等环境因素以及鱼种的生长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最终决定选取平均10—12公分左右的鱼种,以保证放流后鱼种有较强的生存及适应能力。
渔业人工增殖放流,是养护长江渔业资源,促进渔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配合禁渔期制度实施,巩固和扩大禁渔成果,保护长江渔业资源的实际行动。同时希望藉此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养护水生生物资源的意识,共同携手为鱼类生长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推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