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农办发〔2017〕130号)和《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申报的通知》(津农委函〔2017〕191号)文件要求,经业主申报、镇街推荐、专家评审,并经区农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决定对拟上报备案项目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农委、市财政局。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有情况反映,请与江津区农委联系。
联系电话:47545849 , 47514894
附件:1. 2017年中央财政蔬菜项目汇总表(蔬菜标准化基地建设改造项目)
2. 2017年中央财政蔬菜项目汇总表(蔬菜专业村项目)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