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现代农业蔬菜产业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渝财农〔2011〕255号)的有关要求,经区农委、区财政局研究决定将2015和2016年度收回的中央现代农业蔬菜生产发展资金按项目管理程序重新安排,经业主申报、镇街推荐、专家评审,并经区农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决定对拟上报备案的业主及项目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农委、市财政局备案。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有情况反映,请与江津区农委监察室、经作站联系。
联系电话:47545849 , 47514894
附件:2015—2016年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汇总表(蔬菜产业)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