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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全国农业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公示
发布时间:2017-11-15 11:00:06    作者:    来源: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点击:12653


根据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关于做好全国农业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现将农业部初审通过的8名全国农业劳动模范和7名全国农业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先进事迹予以公示。

一、初审通过全国农业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名单和基本情况(见附件1)

二、初审通过全国农业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先进事迹(见附件2)

三、公示范围: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林水利、农业水利)委(局)、畜牧兽医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市农委机关和委属各单位。

四、公示时间:2017年11月15日至21日。

五、如对预审通过集体或个人有异议,请向市农委人事劳动处反映。

联系人:余进;联系电话:89133182,15023268982。

附件:http://www.cqagri.gov.cn/zw/upload/2017/11/636463402607652636.doc

1. 初审通过全国农业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名单和基本情况;

2. 初审通过全国农业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先进事迹。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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